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广东成考政治
1、我们的多党合作制特点
第一,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它们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
第二,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共同的任务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指引下,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而奋斗。
第三,各民主党派都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各民主党派的许多领导人和成员担任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权机关和行政部门的领导职务,或被选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第四,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历史表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实践上是行之有效的。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革命和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一个创造,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它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2、依法治国的含义和意义: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个人意志而改变。
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首先,依法治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保证。
其次,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第三,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第四,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3、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4、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是指政治制度的具体表现和实现形式,主要是指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等具体制度。邓小平指出:“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
为什么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主要原因是:
我国政治体制本身还不完善,党和国家现行的具体领导制度、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还存在一些缺陷;
政治体制改革是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
政治体制改革,也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和稳定发展的需要;
第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健康发展最重要的政治保证,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经验。我们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是对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绝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
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
5、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第一,我国人民民主专政也是以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
第二,我国人民民主专政也是新型民主、新型专政的国家政权,也是绝大多数人享有民主权利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
第三,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在它成为全国政权以后,就开始担负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消灭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完成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任务。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它又承担着保卫社会主义制度,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这样的政权实质上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是适合中国国情和革命传统的一种形式。它必然会有中国的特色:
第一,从政权组成的阶级结构和专政的对象来说,参加国家政权的不仅有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而且在一定历史时期还有民族资产阶级。现在民族资产阶级已不复存在,他们中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资料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他们已经作为人民的一员参加国家政权了。
第二,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第三,人民民主专政符合我国国情,在概念的表述上也有它突出的优点。
6、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点及意义
第一,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政权机关;第二,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第三,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民族自治机关除行使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职权外,还可以依法行使广泛的自治权。
实践证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保障各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力;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利于调动全国各民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促进和发展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进步;有利于巩固国家的稳定和统一。
第一,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它们不是在野党,更不是反对党。
第二,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共同的任务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指引下,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而奋斗。
第三,各民主党派都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各民主党派的许多领导人和成员担任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权机关和行政部门的领导职务,或被选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第四,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历史表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实践上是行之有效的。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革命和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一个创造,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它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扩大爱国统一战线,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具有重要意义。
2、依法治国的含义和意义: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个人意志而改变。
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首先,依法治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保证。
其次,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
第三,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第四,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3、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4、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政治体制,是指政治制度的具体表现和实现形式,主要是指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等具体制度。邓小平指出:“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
为什么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主要原因是:
我国政治体制本身还不完善,党和国家现行的具体领导制度、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还存在一些缺陷;
政治体制改革是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需要;
政治体制改革,也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和稳定发展的需要;
第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然要求。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健康发展最重要的政治保证,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经验。我们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是对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政治发展道路,绝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
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
5、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第一,我国人民民主专政也是以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
第二,我国人民民主专政也是新型民主、新型专政的国家政权,也是绝大多数人享有民主权利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
第三,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在它成为全国政权以后,就开始担负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消灭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完成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任务。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它又承担着保卫社会主义制度,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这样的政权实质上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是适合中国国情和革命传统的一种形式。它必然会有中国的特色:
第一,从政权组成的阶级结构和专政的对象来说,参加国家政权的不仅有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而且在一定历史时期还有民族资产阶级。现在民族资产阶级已不复存在,他们中绝大多数人已经改造成为资料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他们已经作为人民的一员参加国家政权了。
第二,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
第三,人民民主专政符合我国国情,在概念的表述上也有它突出的优点。
6、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点及意义
第一,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政权机关;第二,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第三,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民族自治机关除行使宪法规定的地方国家政权机关的职权外,还可以依法行使广泛的自治权。
实践证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保障各少数民族自主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力;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有利于调动全国各民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促进和发展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进步;有利于巩固国家的稳定和统一。
本文标签:广东省成考网政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广东成考政治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http://www.gdcrgkw.cn)
《广东省成考网》免责声明:
1、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考试信息以省考试院及院校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
2、本网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转载,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与版权问题等请与本站联系。联系邮箱:812379481@qq.com。